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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后死亡并且离岸信托由非居民个人承继或者无人承继的,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报送什么申报表和涉税资料?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6-07-29 10:01:5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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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后死亡并且离岸信托由非居民个人承继或者无人承继的,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报送什么申报表和涉税资料?

   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后死亡并且离岸信托由非居民个人承继或者无人承继的,离岸信托受托人或者其指定的境内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在居民个人死亡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报送《离岸信托清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离岸信托清算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附报居民个人死亡当年1月1日至死亡之日离岸信托运营收益及收益分配等资料。
  ……
  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受托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受托人提供外文资料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其他佐证资料的,纳税人、受托人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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